各研究生培养学院:
根据《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助教助管工作实施细则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细则》,具体内容见附件)的规定,本学年将继续开展研究生的助教助管工作。
请各学院严格按照《实施细则》的规定,“在不影响研究生正常学习、科研的前提下,原则上聘用一年级研究生担任教学助理、管理助理。聘用过程中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”等原则来设置岗位,聘用人员,考核绩效等。本次聘任工作请在2011年9月30日前完成,10月开始正式工作。具体岗位分配表请见后。
特此通知。
研究生工作部
二〇一一年九月九日
学 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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岗位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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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械工程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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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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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贸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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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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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计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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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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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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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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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信息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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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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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算机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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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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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动化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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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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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仪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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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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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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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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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信工程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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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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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文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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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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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国语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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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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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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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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