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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1年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

各研究生培养学院:
为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各种创新活动,支持研究生从事原创性基础研究、应用研究、工程或技术创新研究,同时充分发挥导师对项目研究的指导作用,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,浙江省教育厅决定实施2011年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(以下简称创新项目)研究计划。现将我校的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   一、申报对象
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,且保证毕业前能完成创新项目研究。
二、申报条件
(一)申报者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,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和科研能力;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创新项目1项,已主持创新项目但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;
(二)创新项目的申请每年受理一次,原则上要求研究生毕业前完成研究任务。2011年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立项时间一般为20126月,拟于2012630日前毕业的研究生不建议申报;
    (三)申报项目应为具有创新性的基础研究或应用性研究课题,选题有较好的理论与现实意义;
    (四)鼓励研究生结合自己的学位论文选题申报创新项目,但照搬导师已立项科研项目的将不予资助;
    (五)有能力冲击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项目优先予以资助,预期成果有较好开发应用前景的项目优先予以资助;
    (六)申报者导师应具有较高学术造诣,近三年主持高水平科研项目和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(论著),曾经指导研究生获得优秀学位论文者优先考虑。
    三、申报及评审程序
    (一)项目申报人根据要求填写《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申请书》(见附件,A3双面打印),导师签署相应的意见;
    (二)在择优申报的基础上,各学院先进行内部评审,然后排序上报学校,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,并按限额排序上报评选结果;
(三)实行限额推荐,其中电子信息学院、通信工程学院、自动化学院、计算机学院各申报2项,其他8个学院各申报1项。
四、项目管理
    按照《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》进行项目管理。
    五、材料报送
创新项目是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。请各研究生培养学院精心组织,积极申报,于201191916:00前将《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申请书》(一式2份)、汇总表报送研工部办公室(行政楼20486919139),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:zh@hdu.edu.cn
   
附件:1、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申请书
        2、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
3、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
        
 
研究生工作部
 零一一年九月八日